南昌个人商标异议流程详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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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个人商标异议流程详解

作者:江西久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:2024-06-06 08:50:02

在南昌县,个人商标异议是指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不同意见,请求商标局不予注册该商标的法定程序。这一流程旨在保护商标权益,确保商标的合法性和公正性。以下是关于南昌县个人商标异议的详细流程。

一、异议申请准备

在提出商标异议前,异议人(即提出异议的个人或组织)需要充分了解被异议商标的基本信息和公告情况。同时,异议人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材料,如南昌商标注册证书、商标使用证据、在先权利证明等,以支持其异议申请。

二、提交异议申请

异议人需要在商标局规定的异议期内,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。异议申请需要包括异议申请书、被异议商标的公告信息、异议人的身份证明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等。异议申请书应明确阐述异议理由和请求,并附上相应的证据支持。

三、商标局受理与审查

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后,将进行受理和审查。商标局会核实异议申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,并对异议理由进行审查。审查过程中,商标局可能会要求异议人补充提交相关证据或材料。

四、异议答辩与证据交换

被异议商标的申请人(即被异议人)在收到异议通知后,有权进行异议答辩。被异议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提交答辩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。商标局将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,以便更好地了解双方的争议焦点和证据情况。

五、商标局裁定

经过审查和证据交换后,商标局将作出异议裁定。如果商标局认为异议理由成立,将不予注册被异议商标;如果认为异议理由不成立,将维持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。异议人对裁定结果不服的,还可以依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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